政府委託業務
稻穀部份:
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為穩定糧價及維護農民收益,依糧食管理法第五條規定辦理計劃收購、輔導收購、餘糧收購。
| 一期 | 二期 | (梗稻) | ||
| 專案收購 | 一公頃 | 2000公斤 | 1500公斤 | 單價26元 |
| 輔導收購 | 一公頃 | 1200公斤 | 800公斤 | 單價23元 |
| 餘糧收購 | 一公頃 | 3000公斤 | 2400公斤 | 單價21.6元 |
(收購數量、價格及期限悉依農委會公告準)
- 收購對象為符合公糧收購資格,當期稻作申報種稻有案,並確實種稻者。
- 申報期間 ~ 一期(1月2日至1月31日) ;二期(5月1日至5月31日)
- 申報應攜帶文件:(1)戶口名簿 (2)土地所有權狀(正本) (3)存摺 (4)印章
本會為服務農友,每期均派員下鄉受理申報服務。稻穀品質應符合「公糧驗收標準」為限,稻穀收購 由本會訂定日期下鄉檢驗代運入倉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