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老人年金領多少? |
| ◎ 被保險人或曾參加保險者,於年滿65歲時,即可依A式或B式擇優請領。 |
| ◎ A式 月投保金額 X 0.65% X 保險年資 + 3,000 |
| ◎ B式 月投保金額 X 1.3% X 保險年資 |
| ◎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不得選擇A式 |
| 1.有欠繳保費期間不計入保險年資情事。 |
| 2.發生保險事故前1年期間,有保險費未繳納情形。 |
| 3‧領取相關社會福利津貼。 |
| 4‧已領取相關社會保險老年給付。但第 7 條第 2 款及第 3 款規定者不在此限。 |
| 註: 98 年 1 月 1 日勞工保險年金制度實施前請領勞工保險老年給付者;或國民年金法實施後 15 |
| 年內領取勞工保險老年年金給付,僅能以 B 式付給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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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喪葬給付領多少? |
| ◎ 被保險人本人死亡時,得請領之。 |
| ◎ 公式:月投保金額 X 5 個月 |
| ◎ 遺屬年金給付順序如下: |
| 1.配偶及子女 2.父母 3.袓父母 4.孫子女 5.兄弟、姐妹,前項所定當順 |
| 序受領遺屬年金對象存在時,後順序之遺屬不得請領。當序遺屬於請領後死亡或喪失請領 |
| 條件時,亦同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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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身心障礙年金領多少? |
| ◎ 加保期間致重度以上身心障礙,且評估無工作能力者。 |
| ◎ 公式:月投保金額 X 1.3% X 投保年資 |
| ◎ 案例1-加入國保 10 年,不幸因故致重度身障,每月可領多少? |
| $ 17,280 X 1.3% X 10年 = $2,246 元 |
| 依該計算之年金金額不足 $ 4,000 元,此時,被保險人倘若無下列情形,得按月發給基本保 |
| 障 $ 4,000 元。 |
| 1.有欠繳保費期間不計入保險年資情事。 |
| 2.發生保險事故前1年期間,該期間之保險費有應繳納而未繳納情形。 |
| 3‧領取相關社會福利津貼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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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遺屬年金領多少? |
| ◎ 被保險人死亡或領取身心障礙或老年年金給付者死亡時,還有配偶、子女、父母、袓父母、孫 |
| 子女或兄弟姐妹者,其遺屬得請領之。 |
| A式 月投保金額 X 1.3% X 保險年資 |
| B式 身心障礙年金或老年年金金額之半數發給 |
| 前 2 項金額不足 $ 3,000 元,按 $ 3,000 元發給。同一順序遺屬有 2 人以上時,每多 1 人加發 25 % |
| ,最多計至 50% 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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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如欲了解更多可至 勞工保險局網站 查詢 |